中金在线 > 银行 > 银行业内动态

|银行业内动态

汉口银行及一支行共被罚365万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

中国经济网

|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鄂金监罚决字〔2023〕17号)显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严格按异地客户授信审查要求审批业务;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多次条线检查均未能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内部审计未反映重大风险责任问题;员工行为排查未按规定覆盖全员;未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65万元;对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新民警告;对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丁锐警告;对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杨德蓉警告。 

  

  同日公布的鄂金监罚决字〔2023〕18号显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贷前调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尽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罚款100万元;对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兼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行长徐欣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营业室客户经理刘志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对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客户经理康争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客户经理王龙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对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副行长叶豫飞警告;对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行长助理陈华警告;对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孙亮警告。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