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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5起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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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近年来,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排查打击整治工作,成功侦破一批主要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非法集资犯罪大要案件,有力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助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今日,公安部公布5起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内蒙古王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销售墓地返利为名非法集资

  

  2022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王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2016年至2019年,王某等人以实际控制的某殡葬服务公司名义,推出1年至5年期返本付息的墓地销售模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以1年期为例,客户购买该公司墓地满1年后,如愿意退还墓地,公司将以购置金的8%-15%向购买人支付利息,并返还全部本金。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7000余万元,涉及参与人800余名(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80%)。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王某等11人抓获归案。2024年12月,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上述人员作出有罪判决。

  

  辽宁李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医养结合”为名非法集资

  

  2022年6月,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办李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注册成立某养老产业公司,打着“医养结合”模式幌子,以出售消费卡、内部增资扩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消费卡模式为:出资人购买消费卡后,公司按照其出资金额的1.2倍对消费卡进行充值,消费卡可在公司关联的医院、养老院使用,两年期满后出资人可要求退还卡内余额,如未产生消费将按实际出资金额的1.2倍退还,即两年给付20%的利息。内部增资扩股模式为:公司以每股1-1.2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公司上市原始股权,承诺一定时间内上市,如到期未上市则向出资人退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截至案发,共吸收资金12亿元,涉及参与人5000余名(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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