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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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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19年4月23日起,民生银行将开通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简称: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基金代码:450006)、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简称: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基金代码:450019)的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1.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到民生银行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均为10元,但如民生银行规定的最低定投申购金额高于以上限额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 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具体投资者范围和办理程序应遵循民生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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