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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业务又因IPO项目收监管罚单,千亿市值券商业绩连续下跌

摩斯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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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王丹、贾义真的监管函》(以下简称《对中金监管函》)。
  《对中金监管函》显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为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科凯)保荐人,王丹、贾义真为项目保荐代表人。
  深交所查出青岛科凯IPO项目存在研发投入虚增(实控人薪酬违规计入)、收入确认与采购内控缺陷、生产成本核算违规等问题。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因核查程序缺失、未发现企业内控失效及信披不实,与发行人青岛科凯及高管一同被深交所书面警示。
  此外,中金公司2021-2024年营收、净利及投行业务收入持续下滑,执业质量评级降至B类。此外,中金公司2024年来因保荐思尔芯财务造假、青岛科凯违规连遭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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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程序不到位,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根据《对中金监管函》显示,监管发现中金公司在该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三大违规行为。具体来看,其一,中金公司未充分核查青岛科凯研发投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其二,中金公司未充分关注青岛科凯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其三,中金公司未充分核查青岛科凯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性。
  在研发投入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各期,青岛科凯研发投入为805.79万元、987.75万元、1245.01万元。青岛科凯实际控制人王建绘、王建纲、王科为非专职研发人员,三人部分薪酬计入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307.32万元、329.27万元、283.06万元。深交所在审核中重点关注了青岛科凯研发投入的真实性、归集的准确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中金公司在《保荐工作报告》及审核问询回复中发表核查意见称,青岛科凯研发投入归集相关内部控制健全并执行有效,研发投入归集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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