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业务又因IPO项目收监管罚单,千亿市值券商业绩连续下跌
近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王丹、贾义真的监管函》(以下简称《对中金监管函》)。
《对中金监管函》显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为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科凯)保荐人,王丹、贾义真为项目保荐代表人。
深交所查出青岛科凯IPO项目存在研发投入虚增(实控人薪酬违规计入)、收入确认与采购内控缺陷、生产成本核算违规等问题。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因核查程序缺失、未发现企业内控失效及信披不实,与发行人青岛科凯及高管一同被深交所书面警示。
此外,中金公司2021-2024年营收、净利及投行业务收入持续下滑,执业质量评级降至B类。此外,中金公司2024年来因保荐思尔芯财务造假、青岛科凯违规连遭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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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程序不到位,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根据《对中金监管函》显示,监管发现中金公司在该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三大违规行为。具体来看,其一,中金公司未充分核查青岛科凯研发投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其二,中金公司未充分关注青岛科凯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其三,中金公司未充分核查青岛科凯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性。
在研发投入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各期,青岛科凯研发投入为805.79万元、987.75万元、1245.01万元。青岛科凯实际控制人王建绘、王建纲、王科为非专职研发人员,三人部分薪酬计入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307.32万元、329.27万元、283.06万元。深交所在审核中重点关注了青岛科凯研发投入的真实性、归集的准确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中金公司在《保荐工作报告》及审核问询回复中发表核查意见称,青岛科凯研发投入归集相关内部控制健全并执行有效,研发投入归集准确完整。
近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王丹、贾义真的监管函》(以下简称《对中金监管函》)。
《对中金监管函》显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为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科凯)保荐人,王丹、贾义真为项目保荐代表人。
深交所查出青岛科凯IPO项目存在研发投入虚增(实控人薪酬违规计入)、收入确认与采购内控缺陷、生产成本核算违规等问题。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因核查程序缺失、未发现企业内控失效及信披不实,与发行人青岛科凯及高管一同被深交所书面警示。
此外,中金公司2021-2024年营收、净利及投行业务收入持续下滑,执业质量评级降至B类。此外,中金公司2024年来因保荐思尔芯财务造假、青岛科凯违规连遭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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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程序不到位,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根据《对中金监管函》显示,监管发现中金公司在该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三大违规行为。具体来看,其一,中金公司未充分核查青岛科凯研发投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其二,中金公司未充分关注青岛科凯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其三,中金公司未充分核查青岛科凯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性。
在研发投入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各期,青岛科凯研发投入为805.79万元、987.75万元、1245.01万元。青岛科凯实际控制人王建绘、王建纲、王科为非专职研发人员,三人部分薪酬计入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307.32万元、329.27万元、283.06万元。深交所在审核中重点关注了青岛科凯研发投入的真实性、归集的准确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中金公司在《保荐工作报告》及审核问询回复中发表核查意见称,青岛科凯研发投入归集相关内部控制健全并执行有效,研发投入归集准确完整。
然而深交所督导发现,青岛科凯研发投入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一是研发工时填报基础披露不准确。审核问询回复显示,青岛科凯非专职研发人员以实际从事研发工作的考勤工时填报研发工时。经查,王建绘、王建纲、王科实际执行弹性工作制,不存在考勤工时,三人以每日实际从事研发工作的时长填报研发工时,而非基于考勤工时。二是研发薪酬计提依据披露不准确。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各期,王建绘、王建纲、王科的年终奖金额系综合考虑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管理及研发贡献等确定,并将其部分年终奖计入研发薪酬。经查,前述人员年终奖系根据营业收入增长情况确定,未直接体现研发贡献。三是研发相关内部制度未有效执行。经查,研发项目管理方面,青岛科凯存在未按照内部制度要求填写研发日志,部分年度研发投料记录、形成产成品的入库记录缺失,无法验证研发领料的后续去向等情形。委托研发方面,青岛科凯委托某公司开展研发活动,但未按照内部制度要求对委托研发项目的关键节点进行检查、未取得项目进度证明资料即支付各期研发进度款项。中金公司未关注到青岛科凯前述研发工时、研发薪酬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研发相关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的异常情况,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在收入确认方面,中金公司在审核问询回复中发表意见称,青岛科凯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并有效执行,并针对收入确认制定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收入确认相关单据规范管理。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青岛科凯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存在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的情形。收入确认方面,一是青岛科凯未按照内部制度要求在销售合同或订单中约定具体验收或签收方法;二是青岛科凯存在验收单回传日期异常、验收模式下未取得客户验收证明、同一客户就相同货物存在重复签收且签章不一致等不规范情形。采购管理方面,一是青岛科凯存在采购单据缺失情形;二是青岛科凯存在同时向多家供应商采购同一物料的情形,向其中两家供应商采购数量较大但采购价格却远高于其他供应商且无合理解释。中金公司未关注到前述青岛科凯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的情况,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
在生产成本方面,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各期,青岛科凯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为65%左右。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各期末,青岛科凯在产品金额较大、占存货的比例较高,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青岛科凯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要求核算生产成本,未将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生产成本核算不规范。中金公司未充分关注前述青岛科凯生产成本核算的不规范情形,执行的核查程序不到位。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深交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王丹、贾义真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深交所要求中金公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本监管函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中金公司、王丹、贾义真在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仅仅是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因青岛科凯被处罚,会计所和发行人青岛科凯也难逃处罚。根据《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强、唐守东的监管函》显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强、唐守东也因为和中金公司同样的违规行为,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根据《关于对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王建绘、王建纲、张春妍的监管函》,2023年6月26日,深交所受理了青岛科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深交所发现青岛科凯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存在两大违规行为,其一是研发投入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其二是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深交所认为,青岛科凯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青岛科凯董事长王建绘、总经理王建纲、财务总监张春妍,未履行诚实守信义务,未能保证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青岛科凯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王建绘、王建纲、张春妍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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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业务收入承压,屡收罚单
根据中金公司年报显示,2021年至2023年和2024年,中金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1.31亿元、260.87亿元、229.9亿元和213.3亿元,同比变动-13.42%、-11.87%和-7.21%。其中投行业务收入别为70.36亿元、70.06亿元、37.02亿元和30.95亿元,同比变动-0.43%、-47.16%和-16.41%;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5.8亿元、88.55亿元、69.52亿元和66.29亿元,同比变动65.44%、-16.27%和-4.65%。
此外,在2023至2024年期间,中金公司在各项投行业务的执业质量评价上经历了变化。具体来说,公司投行业务的执业质量评级由2023年的A类下降至2024年的B类,但债券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仍保持了A类评级。
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月2日,在股权承销方面,中金公司2024年全年共完成25个承销项目,总承销金额为335.02亿元,位列市场第二,仅次于中信证券。在债券承销方面,虽然公开数据未详细披露具体项目数量,但中金公司债券承销金额达1.21万亿元,排名市场第四。
据《摩斯IPO》不完全统计,从2024年起至2025年3月27日,由中金公司保荐并终止的IPO项目共计30家。而目前由中金公司保荐并仍在沪深两地交易所上市排队的IPO企业有10家,其中,过会1家,提交注册2家,已受理2家,已问询5家。在沪深两大交易所,由中金公司保荐并成功注册的IPO企业共3家。



此外,中金公司近年多次调整高管。原CEO黄朝晖(2019年12月任职)因年龄原因退休,由时任首席财务官吴波代行CEO职责,吴波曾长期负责中金公司投行、财富管理等业务,2023年11月10日,吴波被聘任为中金公司总裁,并拟任副董事长;2024年4月吴波调任股东方中投公司从事海外投资工作不再担任中金公司总裁及首席财务官职务,由董事长陈亮代行总裁职责。2022年7月,原投行部负责人王晟,调任银河证券总裁,王曙光2022年7月接任,全面负责投行业务,包括IPO、并购重组等直到2025年3月。
不仅是投行业务收入出现下滑,中金公司去年来投行业务也接连收到罚单。据《摩斯IPO》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中金公司及其相关公司在保荐业务上已经共计收到了2张罚单。
2024年10月25日,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思尔芯”)在科创板IPO过程中,发生了财务造假行为。思尔芯虚增了2020年营业收入1537万元和利润总额1246万元。中国证监会认为,中金公司作为该公司IPO的保荐机构,未尽到应有的勤勉尽责责任。中金公司未审慎核查思尔芯的硬件设备生产情况和软件销售情况,且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导致其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对此,证监会责令中金公司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没收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罚款600万元。两名保荐代表人赵善军和陈立人也分别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50万元。
2025年3月14日,中金公司又因为保荐的青岛科凯IPO项目再一次被交易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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