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匚叹|友邦保险拒赔3岁病故女童,保险行业规则引热议

柴米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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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当生命遭遇不幸,保险本应是温暖的依靠,然而友邦保险与3岁女童家庭的赔付纠葛,却撕开了保险条款冰冷的一面,引发了全社会对保险行业的深度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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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柴小米
  编辑:叶卿
  悲剧降临:女童离世,理赔遇阻
  近期,一则“三岁女童因心肌炎病故,友邦保险拒赔”的消息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了公众对保险行业理赔规则的深刻反思。据了解,发现这一事件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悲痛遭遇,更凸显了保险条款与生命现实之间的尖锐冲突。
  事件的主角是上海的张女士,她在女儿满月后为其购买了友邦重疾险,每年支付保费4632元,期望为孩子的未来提供一份坚实的保障。然而,今年2月,命运无情地降临,3岁的女儿因流感诱发暴发性心肌炎,从确诊到离世仅仅3个小时。在巨大的悲痛中,张女士向友邦人寿申请50万元的重疾理赔,却遭到了拒绝。友邦人寿以不符合严重心肌炎条款为由,在未进行详细调查、未收到完整病例材料的情况下,仅用2个工作日就退回了部分保费(13800元)。
  条款之困:严苛标准与生命现实的冲突
  友邦最初拒绝赔付的依据是保险条款中对严重心肌炎的定义,需满足“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Ⅳ级,或左室射血分数低于30%;持续不间断180天以上;及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这三项条件。然而,暴发性心肌炎的临床特征却是“发病急、致死快”,张女士的孩子显然无法满足这一严苛的理赔标准。这种“存活即残疾”的条款要求,与疾病的残酷现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不禁质疑保险条款的合理性。
  虽然后续在舆论和律师介入后,迫于压力,友邦人寿最终赔付给予上海张女士50万元并承诺“同类案件照此处理”。但如果没有外界的压力,保险公司又应该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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