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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第3张罚单来了!贵州银行再被罚60万,多名领导受牵连

财经野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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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分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贵州银行)及分支机构因违法违规合计被罚款60万元。
  根据企业预警通所载录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此次对贵州银行罚款案由为“贷款管理不到位”一项。贵州银行总行和贵阳遵义路支行因此被罚款30万元。
  同时,时任贵州银行小微业务部副总经理杨斌因对贷款管理不到位负责被警告;先后两名时任贵州银行贵阳遵义路支行行长周钺、翟黄被警告,后者还遭到同处罚金10万元。
  天眼查变更记录显示,翟黄于2023年4月接替周钺担任贵州银行遵义路支行行长,目前仍然在任。
  而前任周钺则上任于2020年8月。也就是说,该项违规自2023年之前便已经存在,但经历负责人换届后,先后两位行长都对其视而不见或根本就未察觉。
  银行贷款管理不到位通常指的是银行在贷款审批、发放、监管等环节中存在疏忽或违规操作,也是多数银行易触的雷区。
  事实上,在今年被处罚的银行中,贷款管理不到位是受罚的主要原因之一。
  目前,以《商业银行法》为核心,《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为支撑的监管体系明确规定,银行应当对借款人信用、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余额的10%;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不得违规提高或降低利率。
  如果银行在进行贷款管理时,没有执行自营贷款的严格标准,则可能会出现过度授信等情况,无法跟踪贷款资金流向,进而掩盖贷款的实际风险,难以落实担保措施。
  年报披露,贵州银行与股东间的关联交易数额颇大。2024年,该行对股东关联企业的授信净额高达16.97亿元,这一限额甚至远超对茅台集团的0.21亿元授信—而茅台作为该行的第二大股东本应享有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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