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安宁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云南金融监管局罚款49万元。范利坤、朱一凡、矣超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2万元。
至此,据同道财经统计,2025年以来,中国太保产险各机构已收到罚款金额总计达2649.4万元。
11月27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南浔支公司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湖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5万元。丁春华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11月21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保山金融监管分局罚款49万元。向铭、韩昊澄被警告并罚款共计9万元。
11月20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中心支公司因“套取费用、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4万元。李江平、纪泽北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0万元。
11月11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因“泄露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信息。”被温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7万元。刘朝宇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陈胜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
11月5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因“套取费用、业务管理不到位”,被哈密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7.5万元。田亚峰被警告并罚款2.2万元。
10月30日,太保财险洛阳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洛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71万元。赵婕(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王志远(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9万元;白笑天(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宁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陈海舟(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嵩县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合计被罚90万元。
11月28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安宁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云南金融监管局罚款49万元。范利坤、朱一凡、矣超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2万元。
至此,据同道财经统计,2025年以来,中国太保产险各机构已收到罚款金额总计达2649.4万元。
11月27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南浔支公司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湖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5万元。丁春华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11月21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保山金融监管分局罚款49万元。向铭、韩昊澄被警告并罚款共计9万元。
11月20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中心支公司因“套取费用、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4万元。李江平、纪泽北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0万元。
11月11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因“泄露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信息。”被温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7万元。刘朝宇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陈胜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
11月5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因“套取费用、业务管理不到位”,被哈密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7.5万元。田亚峰被警告并罚款2.2万元。
10月30日,太保财险洛阳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洛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71万元。赵婕(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王志远(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9万元;白笑天(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宁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陈海舟(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嵩县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合计被罚90万元。
10月30日,太保财险伊川支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洛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党威(时任太保财险伊川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9月30日,太保财险湖南分公司营业部因“跨省经营保险业务”,被湖南金融监管局罚款0.6万元。阳果、卢天翼、康跃红、王少雄、杨玥、李哲昊被警告并罚款共计2.8万元。
9月9日,中国太平洋财产福州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福建金融监管局处以40万元罚款。蔡敏(时任太保财险福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被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9月9日,中国太平洋财产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中心支公司因“跨区域经营雇主责任险”,被福建金融监管局罚款1万元。中国太平洋财产福清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福建金融监管局罚款24万元。陈君(时任太平洋财产福清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太平洋财产罗源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福建金融监管局处以24万元罚款。于干(时任太保财产罗源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8月21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因“通过承保虚假责任险虚增保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农业保险条款费率”,被江苏金融监管局罚款75万元。孟健(时任太保财险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华媚(财险个人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江苏分部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胡建国(时任财险苏分农业保险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8月21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因“虚列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农险承保资料不真实”,被江苏金融监管局罚款77万元。周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苗成忠(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邹强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8月1日,太保财险西双版纳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被西双版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46万元。瞿伟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徐涛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合计被罚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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