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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一德:擦亮地理标志“金名片”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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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份,我国中部地区有效发明专利量已达61.8万件,同比增长19.0%;有效注册商标量达704.4万件,同比增长11.0%;累计认定地理标志产品543个,批准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1397件,地理标志总量约占全国的1/5。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上,发展中部地区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对于促进当地乡村全面振兴,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所谓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地,以及该商品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的标志。其主要功能,在于保护经由历史、地理等因素沉淀而形成的地方特色产品。通过禁止不来源于该地域或者不具有相应品质的产品使用地理名称,可以确保地理标志成为彰显产品质量、传递文化价值的直接符号,使地理标志产品能够区别于其他产品,免受廉价竞争。因此,民法典将地理标志作为一类知识产权加以保护。

  

  广袤的土地、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积淀,以及丰富的地理标志资源,是我国在全球知识产权竞争中的优势。尤其是我国中部地区,集聚了相当一部分地理标志资源。例如,“西峡香菇”“灵宝苹果”“大同黄花”“山西老陈醋”“浏阳花炮”“醴陵瓷器”“安化黑茶”等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具有巨大的产业价值,由“土特产”变成“金名片”,成为中部崛起和乡村全面振兴的知识产权“富矿”。

  

  近年来,在中部崛起战略实施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中部各省份通力配合,在地理标志保护运用方面协同发力,充分发掘地理标志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建设机制层面,按照“一省一策”的原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知识产权强省共建机制,支持中部地区31个城市、64个县(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建设25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推进8个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通过给予产业支持政策,建立专门的监管保护体系,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发展出一批辐射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地理标志优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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