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
为更好反映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202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对京津冀区域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优化调整,将指标体系名称调整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调整后的指标体系测算了2014—2023年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测算结果显示,2023年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为148.8(以2014年为基期),比2022年提高5.6。其中,创新发展指数和绿色发展指数高于总指数,分别为180.9和165.8,比2022年分别提高12.4和0.8,是主要带动力量;共享发展指数、协调发展指数和开放发展指数分别为147.1、139.7和110.7,分别提高5.8、7.8和1.2。
2014—2023年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
一、创新发展持续引领,协同发展动能增强
2023年,京津冀三地持续加大创新投入,创新成果更加丰硕,创新协同稳步推进。区域创新发展指数为180.9,比2022年提高12.4,指数值和增长幅度均为各分指数最高。
2023年,京津冀区域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为4458.4亿元,比2022年增长4.6%;RD经费投入强度为4.27%,高于全国1.62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为6.73%,稳居全国各省(区、市)首位,天津、河北分别为3.58%和2.08%,比上年均有提升。区域每万常住人口研发人员全时当量为63.1人年,比上年增长8.9%,河北增速最快、为12.6%。区域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70.3万件,每万常住人口拥有量64.2件,比上年增长21.2%;其中北京262.8件,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区域技术合同成交额1.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创新带动产出效率继续提升,区域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9.5万元/人,比上年增长5.3%。
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
为更好反映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202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对京津冀区域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优化调整,将指标体系名称调整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调整后的指标体系测算了2014—2023年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测算结果显示,2023年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为148.8(以2014年为基期),比2022年提高5.6。其中,创新发展指数和绿色发展指数高于总指数,分别为180.9和165.8,比2022年分别提高12.4和0.8,是主要带动力量;共享发展指数、协调发展指数和开放发展指数分别为147.1、139.7和110.7,分别提高5.8、7.8和1.2。
2014—2023年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
一、创新发展持续引领,协同发展动能增强
2023年,京津冀三地持续加大创新投入,创新成果更加丰硕,创新协同稳步推进。区域创新发展指数为180.9,比2022年提高12.4,指数值和增长幅度均为各分指数最高。
2023年,京津冀区域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为4458.4亿元,比2022年增长4.6%;RD经费投入强度为4.27%,高于全国1.62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为6.73%,稳居全国各省(区、市)首位,天津、河北分别为3.58%和2.08%,比上年均有提升。区域每万常住人口研发人员全时当量为63.1人年,比上年增长8.9%,河北增速最快、为12.6%。区域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70.3万件,每万常住人口拥有量64.2件,比上年增长21.2%;其中北京262.8件,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区域技术合同成交额1.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创新带动产出效率继续提升,区域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9.5万元/人,比上年增长5.3%。
2023年,京津冀互相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1286.9亿元;其中,北京流向津冀技术合同成交额748.7亿元,比上年增长超1倍。截至2023年底,中关村企业在津冀设立分支机构数量突破万家,三地联合发布1155家京津冀科技创新券服务提供机构(开放实验室)目录,推动1.43万台(套)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持续推动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重要节点城市布局成果转化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推动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海河实验室、河北清华研究院等多家津冀高水平研发机构加入实验室体系。
二、产业协作加快推动,重点区域建设加速
2023年,京津冀三地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动产业协作,“新两翼”建设与承接同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指数为139.7,比2022年提高7.8。
2023年,北京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7.1%(按现价计算);天津、河北规模以上工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和4.4%。加强产业对接协作,联合绘制6条重点产业链图谱,三地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在区域内跨省(市)设立分支机构近万家。三地共同推出5批、203项“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涵盖涉企经营、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
2023年,区域空间联系强度比上年提高3.6%。“新两翼”建设与承接同步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所在的通州区连续4年保持千亿量级投资,2019年以来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连续举办项目推介会,2023年签约50个,产业项目占比超6成。雄安新区成立7年来,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两位数增长,首批疏解央企搬迁进展顺利,中国星网总部启动试运行,第二批疏解高校、医院、央企项目基本确定选址,央企在新区设立各类机构近300家。
三、绿色发展稳步推进,生态环境继续优化
2023年,京津冀三地坚持不懈推进环境保护与节能降耗,区域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水清地绿”画卷铺开。区域绿色发展指数为165.8,比2022年提高0.8。
2023年,京津冀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断面比例达80.4%,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区域5大主干跨境河流全部重现贯通入海,主要河流跨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区域每万人均绿地面积22.7公顷,比上年增加0.69公顷,北京支持河北张家口和承德坝上地区植树造林100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营造林26万亩,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工程新增造林绿化30.5万亩。区域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连续十年下降,2023年为24.9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1%(按现价计算)。
四、对外贸易平稳恢复,世界级港口加快建设
2023年,京津冀三地持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加快世界级机场群和港口群建设。区域开放发展指数为110.7,比上年提高1.2。
2023年,区域货物进出口总额50285.5亿元,比上年增长0.4%,京津冀三地分别为36448.5亿元、8008.6亿元和5828.4亿元,其中北京和河北分别增长0.3%和7.6%,天津下降3.4%;其中,占比超5成的机电产品增长9.2%,电动载人汽车、太阳能电池、锂离子蓄电池组成的“新三样”产品出口增长37.1%。区域实际使用外资212.3亿美元,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97.1亿美元。
2023年,天津港国际枢纽港口功能不断完善,外贸货物吞吐量达3.3亿吨,比上年增长6.5%,集装箱班轮航线总数达145条,其中“一带一路”航线增至66条。国际航空运输加快恢复,京津冀机场国际航班旅客吞吐量合计达到806.8万人次,比上年大幅增长。区域开行中欧、中亚班列达1059列,连通俄罗斯、蒙古国、德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五、民生服务强化共享,基础设施持续共建
2023年,京津冀三地持续推动基础设施共建与公共服务共享,区域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区域共享发展指数为147.1,比上年提高5.8。
2023年,区域铁路运营里程1.13万公里,比上年增长2.3%,相邻城市基本实现铁路1.5小时通达,北京至河北张家口、天津武清等6个毗邻区域全部实现1小时内通达;高速公路里程1.1万公里,京津冀定制快巴已开通北京往返燕郊、大厂、武清、宝坻等9条主线、35条支线,投入运营的车辆数从开通初期的16辆增加至79辆。
截至2023年底,三地教育部门签署基础教育合作协议10余项,成立高校联盟20余个,各级学校加强合作;京津冀社保卡跨省通用加快推进,实现25项人社服务事项“一卡通办”、6.4万余家定点医疗机构“一卡通结”、3900多条交通线路“一卡通乘”;河北省养老机构收住京津户籍老人近5000人,到河北社区养老的京津户籍老人接近4万人,京津户籍老人到河北旅居养老达59万人次。
2023年底,区域常住就业人口5387万人,比上年增加53.9万人。2023年,京津冀三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81752元、51271元、32903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6%、4.7%和6.6%;区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561.4万人,比上年增长1.2%。
附注
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及测算方法
1.指标体系调整情况
为更好反映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提高监测时效性,202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对京津冀区域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优化调整。此次调整重点围绕丰富协同发展内容,并紧扣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将指标体系名称调整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修改后的指标体系如下。
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创新发展
创新投入
每万常住人口RD人员全时当量
2.5
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
2.5
创新产出
每万常住人口拥有有效发明专利量
2.5
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全国比重
2.5
创新效率
每亿元RD经费的专利授权量
2.5
全员劳动生产率
2.5
协同创新
京津冀互相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
2.5
区域合作与转让专利数
2.5
协调发展
区域协调
区域GDP占全国比重
1.5
省(市)级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差距
1.5
城市群空间联系强度
1.5
“新两翼”发展
1.5
城乡协调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2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2
产业发展与协作
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
1.5
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收入占比
1.5
京津冀各地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在另外两地设立分支机构总数
1.5
三地实现政务服务“同事同标”业务办理事项数量
1.5
要素流动
区域内跨省铁路货物交流量
2
区域内跨省铁路旅客交流量及环京通勤人数
2
绿色发展
绿色投入
节能环保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
3
绿色生产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3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
3
节能环保产业产值
2
生态环境
PM2.5平均浓度
3
人均绿地面积
3
京津冀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断面比例
3
开放发展
双向投资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3
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
3.5
贸易开放
货物进出口总额
3
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比重
3.5
世界级港口建设
京津冀港口国际货物吞吐量
2.35
京津冀机场国际航班旅客吞吐量
2.3
京津冀中欧、中亚班列数量
2.35
共享发展
基础设施
共建
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2
高速公路密度
2
铁路路网密度
2
公共服务
共享
人均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1
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1
区域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人次
2
中小学专任教师与在校生之比
1
京津冀高校联盟数量
1.5
津冀养老机构接收北京户籍老年人数
2
居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
常住就业人口数量
2
区域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5
2.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指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指RD经费支出与GDP之比。
技术合同成交额:指本地区报告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类合同的成交额。
全员劳动生产率:指地区生产总值与平均就业人口的比值,增速按现价计算。
区域合作与转让专利数:指区域内合作专利数、区域内转让许可专利次数指标。
城市群空间联系强度:采用引力模型对其进行测度,公式为
,式中Rij为城市i与城市j之间的经济联系强度,Dij为城市i与城市j之间公路运营距离;Pi、Pj分别表示城市i和城市j的常住人口,Vi、Vj分别表示城市i和城市j的地区生产总值。
“新两翼”发展:指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由通州区和雄安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合成。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收入占比:指区域内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收入合计占规模以上服务业收入合计的比值。
京津冀各地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在另外两地设立分支机构总数:指北京在津冀设立分支机构与天津在京冀设立分支机构、河北在京津设立分支机构数的总和。分支机构指规模以上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分公司、分部、分厂、分店等)。
PM2.5平均浓度:指一个日历年内各日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指合同外资金额的实际执行数,包括境外投资者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营运资金,以及受让境内投资者股权实际支付的交易对价。
货物进出口总额:指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并改变我国境内物质存量的货物总金额。
卫生技术人员: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士)、影像技师、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如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之和。
3.测算方法
以2014年作为基期并设指数值为100,通过时序变化,观察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5个分领域指标值的变动趋势。分别计算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5个分指数,然后合成为京津冀区域发展总指数。对于部分统计起始年份晚于2014年的指标,使用开始统计的第一年数据对历史缺失值进行补充。
(1)权重确定
一是对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采取了均等权重的形式,每个一级指标为20分。
二是对三级指标采用专家打分的形式赋予权重,经综合分析评估后确定最终权重。
(2)标准化处理
为保证各指标层的可加性,首先对各指标值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指标的2014年取值为基准1,根据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的差异,对各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处理方法如下:yt为某指标的测算值,y2014为某指标2014年的测算值,pt为标准化后的指标值,其中,t=2014,…,2023。
正向指标标准化处理:
逆向指标标准化处理:
(3)指数合成
使用指数加权法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各级指标的指数值。指数加权分析法的基本公式为:
综合指数S =ΣPi * Wi
其中,Pi是经过无量纲化处理后得到的测评值,该值乘以相应的权重Wi可得到一个分指标的分值,Wi为第i个分指标的权重值;分别计算出各项分指标的分值后再进行加总得到各级指标的综合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