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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跨度长达13年 A股又一百亿级财务造假案曝光!5家上市公司造假细节浮出水面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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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多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其中,除凯撒同盛外,其余公司都涉及财务造假;而包括江苏舜天、易事特、广电网络在内的3家公司则将被ST。   根据证监会网站,近日,证监会综合违法情节、责任程度等,对多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一是对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三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罚款6830万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是对易事特、凯撒同盛两家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立体化追责力度,不断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进一步推动形成齐抓共治、有序衔接的监管执法“生态圈”,将“长牙带刺”的监管执法要求落实到位。   江苏舜天:2009年至2021年虚增营收103亿   江苏舜天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舜天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0,333,448,392.98元,虚增营业成本9,398,996,635.72元,虚增利润总额934,451,757.26元。其中:   200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56,498,376.07元,虚增营业成本151,597,880.30元,虚增利润总额4,900,495.77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3.77%,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69%。   201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24,680,384.70元,虚增营业成本307,117,384.62元,虚增利润总额17,563,000.08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5.83%,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52.52%。   201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439,362,648.95元,虚增营业成本401,183,581.47元,虚增利润总额38,179,067.48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7.4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51.12%。   201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143,696,580.99元,虚增营业成本1,051,275,717.43元,虚增利润总额92,420,863.56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19.95%,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32.86%。   2013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169,640,166.32元,虚增营业成本1,096,542,042.37元,虚增利润总额73,098,123.95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20.17%,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8.26%。   2014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108,470,170.54元,虚增营业成本1,038,223,035.03元,虚增利润总额70,247,135.51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19.19%,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55.38%。   2015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95,996,753.28元,虚增营业成本1,367,440,895.74元,虚增利润总额128,555,857.54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25.6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8.68%。   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837,819,999.91元,虚增营业成本696,192,478.97元,虚增利润总额141,627,520.94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17.64%,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10.51%。   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882,007,949.22元,虚增营业成本777,011,141.34元,虚增利润总额104,996,807.88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16.04%,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74.24%。   2018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426,024,840.24元,虚增营业成本380,149,826.73元,虚增利润总额45,875,013.51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7.94%,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9.20%。   201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764,429,653.89元,虚增营业成本723,449,307.48元,虚增利润总额40,980,346.41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16.54%,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0.13%。   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94,153,988.91元,虚增营业成本1,408,813,344.24元,虚增利润总额85,340,644.67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34.13%,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2.49%。   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66,879.96元,虚增利润总额90,666,879.96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2.34%,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6.23%。   2022年4月30日,江苏舜天发布《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通讯器材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200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该公告中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仍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同日公告称,因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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