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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最长到10年!新规落地 严查范围扩大至父母、配偶、子女等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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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征求意见到修改,时隔4个月,《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正式出炉。9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对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提出了进一步的监管要求。新规将于10月8日正式实施。
  这也是资本市场首个对证监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最全面、最集成的监管规定,其核心在于体现了证监部门坚持“刀刃向内、靶向监管”的原则,以及对相关问题的重视程度。
  新规明确,根据中介机构核查,如存在离职人员禁止期内入股、利用原职务影响获取投资机会等不当入股情形,发行人需清理相关持股;不存在不当入股情形的,离职人员需出具相关承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相关问题充分核查并发表意见后,出具并提交专项说明。在此基础上,证券交易所依规正常有序推进相关企业的首发上市审核工作。证监会根据需要对离职人员入股情况进行核查,对审核注册过程进行复核,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对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要求更严
  证监会对于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已有先规约束,本次提出属于升级版。2021年5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中,就明确要求中介机构穿透核查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股东,并规定不当入股情形,存在相关情形的,必须严格清理。本次新规共12条,主要核心有三个“升级”。
  第一个升级体现在时长,新规拉长了离职人员的入股禁止期,尤其突出离职前曾任职发行监管岗位和属于会管干部相关离职人员的监管要求。将离职前5年内曾任职发行监管岗位,或在离职前属于会管干部的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到10年;其他离职人员中处级及以上的从3年延长到5年,处级以下的从2年延长到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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