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申购:能之光
中国经济网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公司是一家从事高分子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微丽特直接持有公司26.4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发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发饶直接持有公司13.84%的股份,通过持有一致行动人宁波微丽特股权间接控制公司26.46%股份,通过持有一致行动人宁波能馨间接控制公司6.26%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张发饶之配偶YUHUALI、张发饶之子女QINYAZHANG、张发饶之子女GAOXINZHANG及张发饶之子女JAREDZHANG分别控制公司1.71%、0.95%、0.95%及0.95%股份,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51.13%,且张发饶为公司的董事长,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张发饶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能之光2025年8月11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资10,658.45万元,用于功能高分子材料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能之光2025年8月11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显示,若本次发行成功,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0,65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24.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731.40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2,254.83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80.38万元(不含增值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74.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