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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拟定增募不超过15亿元 近5年共募资12.75亿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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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3日讯 江苏索普(600746.SH)昨晚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167,842,884股的30%,即不超过350,352,865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截至预案签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直接控股股东仍为索普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仍为镇江城建、镇江城投,实际控制人仍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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