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拟定增募不超3亿元 2023年定增募3亿元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4日讯 菲利华(300395.SZ)昨日晚间发布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00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石英电子纱智能制造(一期)建设项目。
菲利华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菲利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菲利华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菲利华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3]42号文《关于同意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菲利华获准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40,15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3.19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299,999,950.83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499,999.26元后,净募集资金人民币295,499,951.57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于2023年2月3日全部完成,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100008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