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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元成2跌停 财务造假被罚近8000万元面临被强制退市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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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4日讯 *ST元成(603388.SH)11日发布关于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中国证监会2025年10月10日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查明,认定公司虚增2020年至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述事项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和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13日起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元成同日发布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和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ST元成13日、14日连续2天跌停,跌幅分别为4.85%、5.10%。

  

*ST元成同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5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4号)。

  

经查明,元成股份、祝昌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元成股份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一)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虚增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事项一)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组织、指使下,元成股份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以下简称越龙山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437,538.26元、营业收入208,897,751.81元、利润总额50,460,213.55元。其中: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2成本115,079,954.28元,虚增营业收入153,560,382.76元,虚增利润总额38,480,428.4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22.75%、21.48%、36.60%;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成本25,076,108.86元,虚增营业收入36,169,962.53元,虚增利润总额11,093,853.67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5.99%、6.31%、19.32%;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成本18,281,475.12元,虚增营业收入19,167,406.52元,虚增利润总额885,931.40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7.22%、5.86%、1.62%。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越龙山项目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但披露的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金额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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