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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不超9.6亿元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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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3日讯 北方国际(000065.SZ)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事项昨日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公司10月11日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含本数),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5,032,822股(含本数),且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 波黑科曼耶山125MWp光伏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北方公司直接持有北方国际40.31%的股份,并通过北方科技间接持有北方国际11.70%的股份,合计持有北方国际52.01%的股份,为北方国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最终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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