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3日讯 联瑞新材(688300.SH)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2025年第45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联瑞新材表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募投项目的产品结构、客户导入、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扩产节奏等,说明募投项目市场需求增长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发行人相关市场份额的测算是否合理谨慎。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联瑞新材于9月29日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豁免版)》显示,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00.00万元(含69,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3日讯 联瑞新材(688300.SH)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2025年第45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联瑞新材表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募投项目的产品结构、客户导入、同行业其他公司的扩产节奏等,说明募投项目市场需求增长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发行人相关市场份额的测算是否合理谨慎。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联瑞新材于9月29日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豁免版)》显示,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00.00万元(含69,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经大公国际评级,其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晓冬,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李晓冬、李长之。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李晓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730,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18%;通过硅微粉厂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129,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5%。硅微粉厂为个人独资企业,李晓冬为硅微粉厂的唯一投资人,硅微粉厂持有公司股份归李晓冬所有,李晓冬实际支配硅微粉厂持有公司股份的所有权及处分权等相关权利。因此,李晓冬直接及通过硅微粉厂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7.6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李长之与李晓冬为父子关系。李长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2,1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9%,李晓冬、李长之父子合计持有发行人37.92%的股份。李晓冬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李长之担任发行人董事,对公司重大决策及经营管理具有决定性影响,李晓冬和李长之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联瑞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赵庆辰、秦寅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