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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亏股曙光股份终止向实控人定增 中银证券保荐折戟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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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1日讯 曙光股份(600303.SH)昨晚披露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对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曙光股份表示,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后,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综合考虑当前外部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曙光股份2025年7月19日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8,619,546.60元(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价格为2.28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8,517,345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梁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83,604,211股,其中,北京维梓西持有公司97,89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32%,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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