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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高位拟定增募不超26亿 2021年上市募20.66亿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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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8日讯 生益电子(688183.SH)昨晚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4,773,176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人工智能计算HDI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前,截至预案公告日,生益科技持有公司62.9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发行前股本的15%。假设按照上述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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