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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2子公司近3个月2收警示函 私募资管业务违规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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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5日讯 新浪财经昨日发布消息《申万宏源收警示函:私募资管业务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等两项违规》,10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公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因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两项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公告显示,上述违规行为涉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及投后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5〕201号)显示,经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个别私募资管产品发生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未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投资者披露,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以下简称《私募资管业务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二、未对个别私募资管产品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执行投后检查,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未恪尽职守,谨慎勤勉,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三条第一款、《私募资管业务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私募资管业务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8月11日发布关于对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不规范,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主动管理不足,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以下简称《私募资管业务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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