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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开出“幌骗交易”巨额罚单,没一罚三近4亿,细节曝光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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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联社4月3日讯(记者闫军)近日,天津证监局一份近4亿元的罚单引发市场关注。
  3月31日,天津证监局披露对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徐某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以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多只股票,合计获利9897万元。
  天津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并进行听证会后,公布了对徐某的处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897万元,并处以2.97亿元的罚款。
  没一罚三,针对个人近4亿元的罚没金额并不多见,为何领下巨额罚没?频繁申报、撤单的幌骗交易或为主因。不以成交为目的挂大单诱多,瞬时撤单,同时反向交易获利,这也是就是幌骗交易操纵股票的主要操作手法。
  虚假申报操纵多只股票,罚没近4亿
  天津证监局行政处罚书显示,此前对徐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徐某在涉案期间,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以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多只股票,合计获利98,972,869.06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情况说明、有关合同、证券账户资料及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天津局表示,同时应当事人徐某的要求,天津证监局在2025年3月3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徐阳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当前已经结案。
  徐某进行了申辩,提出部分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部分账户不由徐某控制使用、行为认定和违法所得计算没有标准、没有主观故意、未收到异常交易警示、对市场未造成影响等意见。
  天津证监局经过复核认定,徐某申辩意见不成立,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作出没一罚三的处罚,合计罚没3.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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