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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证监局连开4张违规炒股罚单,指向两券商员工违规行为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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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联社4月3日讯(记者陈俊兰)刚进入4月,证券行业就见一波监管处罚,涉及多家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
  4月2日,安徽证监局同日内发出4张罚单,从涉及的券商来看,包括华安证券和国元证券。从处罚内容来看,均指向证券从业人员,未严格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针对从业人员违规炒股,2024年来已有116张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监管罚单,涉及证券公司18家。同时,这一数据也揭示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并非孤例,而是在行业内一定范围内普遍存在。
  借他人名义从事证券交易,4名从业员工被罚
  具体来看,4月2日发出的罚单中,多名证券从业人员因借用他人账户违规炒股被罚。
  安徽证监局指出,王洋在国元证券洛阳滨河南路营业部任职期间,操作他人证券账户,不符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安徽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除营业部外,分公司员工顶风作案的情况也并不少见,安徽证监局对华安证券前员工唐梦飞出具的罚单就属于这类情况。
  经查,唐梦飞在华安证券宿州分公司任职期间,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未严格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无独有偶,同日内,安徽证监局还针对另外两名证券从业人员开出罚单,姜闽丽存在操作他人证券账户的行为被罚,朱彩霞则是因为未严格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被罚。不过罚单中并未披露二人具体的从业机构信息,记者通过中证协官网查询发现,平台上已无姜闽丽的执业注册记录;朱彩霞的执业注册信息则显示,自2009年3月起,其仅与国元证券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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