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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科技造假案判决创先例,券商保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强化处罚、“责任到人”,投行生态有新变化

证券市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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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惠凯‍‍‍‍‍

  

编辑丨承承‍‍

  

蓝山科技造假案判决结果影响明显,为后续证券领域诉讼带来重大参考价值。 

  

近期,蓝山科技造假上市诉讼案结果出炉,法院判决券商和保代需对投资者承担较高比例的连带赔偿。这一判决,不仅标志着A股诉讼奖惩机制更加强调“责任到人”,且对于后续的证券领域诉讼有着重大参考价值。该案开启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追究个人责任的先例,或将成为追究中介机构主要责任人民事责任的判例依据。 

  

保代需对上市造假承担赔偿责任

  

华龙证券IPO上市或受影响

  

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新三板基础层公司蓝山科技2017-2019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并在2020年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在蓝山科技挂牌失败后,有投资者对蓝山科技和中介机构提起了诉讼。 

  

今年7月,北京金融法院披露了对蓝山科技索赔诉讼的判决结果。法院指出,华龙证券在蓝山科技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对信披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慎尽职调查;对信披文件中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重要内容,未经过审慎核查和必要的调查、复核。据此,法院认为华龙证券及保代赵宏志、李纪元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参与实施虚假陈述行为、造成过错,将承担40%的连带赔偿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 蓝山科技索赔诉讼案是我国首例由保代(自然人)向证券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判决案例,北京金融法院的判决结果对于后续的证券领域诉讼有着重大参考价值。

  

公开信息显示,赵宏志时任保荐券商华龙证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兼第三事业部总经理,但没有项目签字履历。查询证券业协会官网信息,赵宏志、李纪元已从华龙证券离职,而且脱离了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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