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上交所网站于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陕西省水电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水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12月30日依法受理了陕西水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陕西水电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陕西省水电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陕西省水电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陕西省水电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陕西水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陕西水电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等绿色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投集团”)直接持有陕西水电50.44%股份,为陕西水电控股股东,同时,陕投集团通过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陕西水电14.61%股份,通过陕西陕投国有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陕西水电8.66%股份。因此,陕投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了陕西水电73.71%的股份,为陕西水电的实际控制人。
陕西水电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11,111.1112万股且不超过42,857.1428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且不超过30%,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上交所网站于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陕西省水电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水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12月30日依法受理了陕西水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陕西水电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陕西省水电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陕西省水电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陕西省水电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陕西水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
陕西水电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等绿色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投集团”)直接持有陕西水电50.44%股份,为陕西水电控股股东,同时,陕投集团通过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陕西水电14.61%股份,通过陕西陕投国有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陕西水电8.66%股份。因此,陕投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了陕西水电73.71%的股份,为陕西水电的实际控制人。
陕西水电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11,111.1112万股且不超过42,857.1428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且不超过30%,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陕西水电原拟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全部用于陕投府谷250兆瓦光伏外送项目。
陕西水电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沈谦、毛震宇、高蕾、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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