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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能海投近百亿收购ST新潮筹划一周即告吹 中介机构北京博星被指“业余”

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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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收购方隐瞒一致行动人,ST新潮要约收购仅一周即宣告终结。此收购案涉及金额近百亿,牵扯十万多中小投资者利益,消息一出,市场一片哗然。
  9月2日到5日,在汇能海投终止要约收购事项后,ST新潮股票价格暴跌,收盘跌幅分别为-5.16%、-4.95%、-0.52%、-4.71%,投资者损失惨重。参与本次收购案的中介机构“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博星)也因此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如此大体量的收购案,为何草草收场?作为“看门人”的中介机构在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资料显示,北京博星是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商,从事并购重组业务十余年,有着丰富的要约收购经验,其主导或参与了华联矿业、天一科技、东方能源、ST信通、*ST园城、宜华生活等数十个并购重组项目。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首席投资顾问邢星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要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关,以提升透明度为标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为构建公平、有效的市场环境贡献力量。”
  不过,从ST新潮要约收购案来看,作为深度参与的中介机构,北京博星未履行“把关人”义务,甚至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上略显“业余”。
  8月30日,ST新潮公告称,因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汇能海投”或“收购方”)与相关股东存在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汇能海投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票的相关工作。
  据公告,汇能海投与北京盛邦科华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盛邦”)、内蒙古伯纳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伯纳程芯茂会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芯茂会世1号”)、内蒙古梵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梵海汇享长期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梵海汇享”)等四名股东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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