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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新材北交所上会被暂缓审议 保荐机构为国新证券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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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9月23日讯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4年第16次审议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新材”)暂缓审议。

  

  科隆新材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是潘建忠、沈砺君。

  

  科隆新材的主营业务为液压组合密封件和液压软管等橡塑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煤矿辅助运输设备的整车设计、生产、销售和维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邹威文、穆倩夫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威文持有公司17,620,55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50%,邹威文之妻穆倩持有公司15,274,314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84%。邹威文、穆倩合计持有公司32,894,87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34%,为公司控股股东。此外,邹威文担任公司董事长、穆倩担任公司董事,二人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具有重要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起到重要作用,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科隆新材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0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17,250,0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股票数量不超过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数量的15%。

  

  科隆新材本次拟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用于军民两用新型合成材料液压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审议意见

  

  1.请发行人逐项列示报告期各期信用期外主要款项对应客户、主要订单及其具体执行情况、具体逾期时间、坏账计提情况、最新回款情况,充分说明报告期各期信用期外相关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给予客户信用展期以获取订单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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